標準的基本情況和相關標準知識
一、標準的基本情況
標準是對重複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統一規定,它以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經有關方麵協商一致,由主管機構批準,以特定形式發布,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和依據。
標準化是指在經濟、技術、科學及管理等社會實踐中,對重複性事物和概念通過製定、發布和實施標準,達到統一,以獲得*佳秩序和社會效益的活動。
強製性標準是國家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要求對於一些標準所規定的技術內容和要求必須執行,不允許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違反、變更,這樣的標準稱之為強製性標準,包括強製性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違反強製性標準的,國家將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推薦性標準是指國家鼓勵自願采用的具有指導作用而又不宜強製執行的標準,即標準所規定的技術內容和要求具有普遍的指導作用,允許使用單位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靈活加以選用。國際標準是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所製定的標準,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已列入《國際標準題內關鍵詞索引》中的27個國際組織製定的標準和公認具有******的其他國際組織製定的某些標準。
國外先進標準是指國際上有影響的區域標準,世界主要經濟發達國家製定的國家標準和其他國家某些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國家標準,國際上通行的團體標準以及先進的企業標準。
采用國際標準包括采用國外先進標準,是指把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內容,通過分析研究,不同程度地納入我國的各級標準中,並貫徹實施以取得*佳效果的活動。
製定標準是指標準製定部門對需要製定標準的項目,編製計劃,組織草擬、審批、編號、發布的活動。它是標準化工作任務之一,也是標準化活動的起點。
標準備案是指一項標準在其發布後,負責製定標準的部門或單位,將該項標準文本及有關材料,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存案以備查考的活動。標準複審是指對使用一定時期後的標準,由其製定部門根據我國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對標準的技術內容和指標水平所進行的重新審核,以確認標準有效性的活動。
標準的實施是指有組織、有計劃、有措施地貫徹執行標準的活動,是標準製定部門、使用部門或企業將標準規定的內容貫徹到生產、流通、使用等領域中去的過程。它是標準化工作的任務之一,也是標準化工作的目的。
標準實施監督是國家行政機關對標準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處理的活動。它是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管理標準化活動的重要手段,也是標準化工作任務之一,其目的是促進標準的貫徹,監督標準貫徹執行的效果,考核標準的先進性和合理性,通過標準實施的監督,隨時發現標準中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修訂標準提供依據。標準體製是與實現某一特定的標準化目的有關的標準,按其內在聯係,根據一些要求所形成的科學的有機整體。它是有關標準分級和標準屬性的總體,反映了標準之間相互連接、相互依存、相互製約的內在聯係。
等同采用國際標準是采用國際標準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我國標準在技術內容與文本結構均與國際標準完全相同,或者我國標準在技術內容上與國際標準相同,但可以包含小的編輯性修改,其縮寫字母代號為IDT。等同采用國際標準適用“反之亦然原則”。
修改采用國際標準也是采用國際標準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允許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存在技術性差異,並對這些技術性差異進行了清楚地標識和解釋。在結構上,我國標準應與相應國際標準相同,但如不影響對兩個標準的內容進行比較,則允許改變文本結構。“修改”的標準還可包括“等同”采用下的編輯性修改的內容,其縮寫字母代號為IDT。對於修改采用國際標準“反之亦然原則”不適用。
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的國家標準不屬於采用國際標準,它是指我國標準與相應國際標準在技術內容和文本結構上均不同,它們之間的差異也未被清楚地標識。其縮寫字母代號為NEQ。
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是製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一種重要組織形式,它是一定專業領域內從事國內性標準化工作的技術工作組織。
二、標準級彆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將標準劃分為四個層次,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各層次之間有一定的依從關係和內在聯係,形成一個覆蓋國內又層次分明的標準體係。(1)國家標準。對需要在國內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製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編製計劃、審批、編號、發布。國家標準代號為GB和GB/T,其含義分彆為強製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國家標準在國內範圍內適用,其他各級標準不得與之相抵觸。國家標準是四級標準體係中的主體。
(2)行業標準。對冇有國家標準又需要在國內某個行業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製定行業標準,是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標準。作為對國家標準的補充,當相應的國家標準實施後,該行業標準應自行廢止。行業標準由行業標準歸口部門編製計劃、審批、編號、發布、管理。行業標準的歸口部門及其所管理的行業標準範圍,由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審定。部分行業的行業標準代號如下:汽車——QC、石油化工——SH、化工——HG、石油天然氣——SY、有色金屬——YS、電子——SJ、機械——JB、輕工——QB、船舶——CB、核工業——EJ、電力——DL、商檢——SN、包裝——BB。推薦性行業標準在行業代號後加“/T”,如“JB/T”即為機械行業推薦性標準,不加“T”為強製性標準。
(3)地方標準。對冇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一的要求,可以製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的製定範圍有:工業產品的**、衛生要求;藥品、獸藥、食品衛生、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種子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製計劃、組織製定、審批、編號、發布。地方標準在本行政區域內適用,不得與國家標準和標業標準相抵觸。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公布實施後,相應的地方標準即行廢止。地方標準也分強製性與推薦性。
(4)企業標準。是對企業範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製定的標準。企業產品標準其要求不得低於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企業標準由企業製定,企業標準是企業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由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領導批準、發布。企業產品標準應在發布後30日內向政府備案。此外,為適應某些領域標準快速發展和快速變化的需要,於1998年規定在四級標準之外,增加一種“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作為對國家標準的補充,其代號為“GB/Z”。指導性技術文件僅供使用者參考。
三、標準種類
根據標準管理的需要,標準種類一般按行業、性質、功能分類。(1)按行業分類
目前我國按行業歸類的標準已正式批準了57大類,行業大類的產生過程是:由國務院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其所管理的行業標準範圍的申請報告,經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目前是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查確定,同時公布該行業的標準代號。
(2)按標準性質分類
通常按標準的專業性質,將標準劃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三大類。在標準化領域中,對需要統一的技術事項所製定的標準稱為技術標準;而對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製定的標準叫管理標準;為實現工作(活動)過程的協調,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對每個職能和崗位的工作製定的標準為工作標準。
(3)按標準的功能分類
基於社會對標準的需求,為了對常用的量大麵廣的標準進行管理,通常將重點管理的標準分為:基礎標準、產品標準、方法標準、**標準、衛生標準、環保標準、管理標準。
四、標準製訂修訂程序
國家標準的製定有一套正常程序,每一個過程都要按部就班地完成。同時為適應經濟的快速發展,縮短製定周期,除正常的製定程序外,還可采用快速程序。(1)製定國家標準的正常程序我國依據ISO/IEC導則**部分:技術工作程序(1995年版)頒發了國家標準GB/T16733-1997《國家標準製定程序的階段劃分及代碼》,該標準將國家標準的製定程序劃分為九個階段: a.預階段該階段的主要任務就是在充分研究和論證的基礎上,提出新工作項目建議。
b.立項階段對新工作項目建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審查和協調的基礎上,提出新工作項目。
c.起草階段標準起草階段是製定標準的關鍵階段,該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是:編製標準征求意見稿、編製說明和有關附件。
d.征求意見階段向標委會委員和有關單位發送標準征求意見稿,通過各種方式廣泛征求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根據收集到的反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並在此基礎上編製標準送審稿、回函意見處理彙總表。
e.審查階段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會審或函審的形式對標準送審稿進行審查、表決,一般同意票數在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通過。通過的送審稿根據審查意見進行修改並編製報批稿。對於難度較大和爭議較多的標準送審稿一般采用會議審查方式。
f.批準階段對標準報批稿進行審查、批準和編號,並提供標準出版稿。
g. 出版階段 由出版社印刷出版正式標準。
h. 複審階段 按規定定期對標準進行複審。
i.廢止階段根據複審結果,通過一定形式宣布某標準廢止。
(2)製定國家標準的快速程序國家技術監督局於1998年發布了《采用快速程序製定國家標準的管理規定》。快速程序是在正常標準製定程序的基礎上省略起草階段或省略起草階段和征求意見階段的簡化程序。凡符合下列之一的項目,均可申請采用快速程序: a.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國際標準製定國家標準的項目;
b. 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國外先進標準製定國家標準的項目;
c. 現行國家標準的修訂項目;
d.現行其他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的項目。采用快速程序的項目,按《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GB/T16733的要求進行管理。製定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程序與國家標準差不多,企業標準的製定程序可適當減化。
五、采用國際標準(采標)表示方法
采用國際標準是我國的一項重要技術政策,為此,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規定了采用原則、采用程度、表示方法和有關措施。采標表示方法采用國際標準分為:等同采用(idt或IDT)、修改采用(mod或MOD)和非等效采用(neq或NEQ)三種。等同采用:GB/T××××-××××(ISO××××:××××,IDT)修改采用:GB/T××××-××××(ISO××××:××××,MOD)對於等同、修改采用國際標準(包括即將製定完成的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不包括國外先進企業標準)編製的我國標準,在標準封麵上必須注明采用標準和采用程度;在標準前言中,寫明被采用標準的組織、國彆、編號、名稱、采用的程度和簡要說明我國標準同被采用標準的主要差彆。非等效采用編製的我國標準,則不需在封麵上標注,也不算是采標。但在前言中應說明“本標準與ISO××××:××××標準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